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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的意见

编辑日期:2013-03-11 14:14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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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 28 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中共合肥市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发〔20102 号),不断开创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全市广大“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关心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保证。是党委政府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主的桥梁和纽带。中发〔20048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经过20 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学校、村和社区的关工委或关工小组已实现了全覆盖,情系童心,心系发展,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教育关爱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科学发展,文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的组织都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为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市关工委组织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推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建设

全市各单位建立关工委是培养教育青少年不可或缺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离退休老同志继续为党的事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力量的重要阵地。各单位党组织都要把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尽快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做到“六有”(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办公地点、有青少年活动阵地和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关工委班子要由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批准,并报上级关工委备案。一般3-5 人。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名誉主任,分管领导兼任主任,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名。同时要配备一名办事人员处理关工委的日常事务。各级关工委要充分体现以老同志为主体,要本着“自愿参加、量力而行、发挥所长、就地就近”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更多老同志投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已建立关工委组织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成员结构,逐步建成能够坚持关工委日常活动的“五老”骨干队伍,努力开创关工委工作的新局面。

三、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充分发挥“五老”作用

以“五老”为主体的关工委,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工委组织。退下来的老同志具有政治、威望、经验、时空和亲情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培养教育青少年的重要资源和不可替代的力量。在他们身上体现着“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是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宝贵资源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动力。全市各单位成立关工委组织,对青少年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教育关爱活动,一定要吸收动员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参加,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开辟阵地,推广多年来开展的“老少共建”、“大手牵小手”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特别是要大力发挥他们各种优势,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在“五教”(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五助”(助学、助校、助医、助残、助困)活动中一展风采,以实际行动,为“四有”新人作出新的贡献。同时要加强关工委领导成员和“五老”队伍的培训工作,要把培训纳入组织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在市委党校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明确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能力和水平。

四、主动开展“五好”关工委的创建工作

开展“五好”关工委的创建工作是在省、市委文件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各级关工委开展活动的知名品牌。“五好”(领导重视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五老”作用发挥好,教育关爱成效好)关工委创建,引起了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对全市各级关工委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开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增强了关工委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全市各单位建立起来的关工委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五好”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领导的重视,“五老”的风采,对青少年教育的卓有成效,努力实现在本市有地位,在全省有影响,在全国有声音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的领导

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各单位党的组织要把关工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之中,列入年度工作内容和考核目标,明确分值,与其他工作一道布置,一道检查、一道考核评比,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明确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关工委工作;每年要以党的组织名义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单位领导要积极参与关工委开展的重要活动,为关工委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率先成立关工委,并对所属单位成立关工委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关工委组织活动的经费要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力所能及的改善办公条件,妥善解决活动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在健康、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对经组织部门批准,固定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在交通、通讯等方面给予适当工作性补贴,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关工委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开创全市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本《意见》 ,由市委组织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全市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督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以推动关心下一代组织建设顺利健康的向前发展。


来源:市委组织部